衡水市中心血站
献血纪念品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中心血站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开发区康泰街58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 0318-2368159
采购人联系方式: 0318-2368159
联系人:李景梅
1.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招标方式:集中展示样品,询价选定品种,竞价确定采购。
4.询价、竞价采购小组:
组长:刘丹
副组长:刘芳兰
成员:李景梅、高文强、戴全胜
特邀招标监督:市卫生局纪检监察室
5.拟采购的纪念品体积应小巧精致。
6. 供应商所供商品必须满足采购方商品上的广告要求。
7.供应商提供可供应品种实物样本及展示前标定价格,献血服务科两位成员在供应商提供品种中确定采购意向品种。询价竞价采购小组在被确定的采购意向品种中选择供应商(不少于三家),开始报价,竞价。采购品种及价格上限(35元以内)。
8.报价最低者中标,每个品种采购数量不超过3000份,单一采购总金额不超过10万元。
9.抽签确定供应顺序,季节性品种特殊安排。
10. 签订采购合同,供应商商品质量及廉洁承诺内容,在合同中具体体现。
11.报名时间:2013年8月30日以前。(报名时应携带或传真相关资质材料)
12.招投标时间: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另行通知。
13.招投标地点:衡水市中心血站东二楼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