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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中心血站献血纪念品“大米”项目集中采购公告2017  

衡水市中心血站献血纪念品“大米”项目集中采购公告2017
本文撰稿:xuezhan 更新时间:17-02-28 点击:

 

衡水市中心血站
献血纪念品大米项目集中采购公告
衡血集标 [2017] 001
一、投标邀请
衡水市中心血站对以下货物进行集中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文件编号:衡血集标 [2017]001
2.采购项目:大米
3.采购数量:3000份
4.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编写投标文件并请于201736日 9:30前送至衡水市中心血站(地址:衡水市开发区康泰街588号,联系人:科长,电话:0318-2312036)。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开标时间:  2017 年 3 月6日  10:00   
6.开标地点:衡水市中心血站四楼会议室
7.采购文件的索取:投标人可前往衡水市中心血站四楼采购办索取,或直接从中心血站网站下载。
8、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的,请在开标日前以书面方式与衡水市中心血站采购办联系,联系人:科长,电话:0318-2312036 
 
二、采购要求
1.要求5公斤真空包装本地域各大超市销售的知名品牌(如:金龙鱼、香满园、福临门)国产优质大米,价格在33元以下,参照衡水吉美超市销售价格报出所投商品的价格折扣比例
2.参加投标者需携带真实样品,中标后留样品备查。所送大米应与样品的外包装,产地一致。
3.由评标小组根据前期市场调查(包括:质量、价格、品牌等)对样品进行赛选,选出质优价廉的商品中标。
4.如采购的大米在市场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可以重复订货一次。
三、投标人须知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衡水市中心血大米项目集中采购
1.2项目编号:衡血集标[2017] 001
2.投标人资格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合法经营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的经销商(须提供合格有效内容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
2.2投标人经销投标货物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
2.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款。
2.4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授权委托书),并提供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衡水市康泰街588号,衡水市中心血站四楼采购办,联系人:科长,电话0318-2312036
4. 投标文件的编写
4.1投标文件封皮
4.2投标函
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4投标报价表(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4.5 投标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资格要求。
4.6其它投标人认为有必要附加的材料
4.7投标方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并将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写明投标文件目录。
5.签署及规定
5.1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代理人须具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
5.2 除投标方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修改处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5.3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受理。
5.4投标报价应包括一切费用,并具有竞争性的一次性报价。
6.密封和标记
6.1投标方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用密封袋分别把正本和副本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6.2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时间和地址派专人送至开标地点。
7.截止日期和时间
7.1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时间送至招标方指定的开标地点。投标文件从投标截止之时起,有效期为30天。
7.2投标截止时间后送到的投标文件,招标方不再受理。
8.评标标准和方法
8.1由评标小组根据前期市场调查选出符合采购文件商务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并在质量、价格折扣率、品牌各方面较好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提出折扣比例最多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8.2当有效投标人只有一家时,采取直接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方。
9.合同授予及付款方式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采购方式和付款方式由合同具体规定。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开发区康泰街588号 邮编:05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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