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血为什么不全?
刘丹
有的医生主张让患者输注全血,认为全血中各种血液成分齐全,对治疗有好处。其实不然,“全血并不全”,输注全血不但对患者没有好处,反而有害。其理由是:
第一,为了确保血液质量和输血安全,采血人员会把采集到的全血严格按照冷链要求迅速放入4±2℃的血液保存箱内保存。这个保存条件是按照红细胞的生存条件设计的。同时采血袋中血液保养液的成分配比也是仅针对保存红细胞而设计的。经研究表明:在人体外,全血里面的白细胞在22±2℃环境中仅能存活6-8小时,如果放在冷链要求的4±2℃环境中就会很快失去功能,输注后不会产生任何疗效;血小板如果在22±2℃环境中每分钟振荡60次的条件下保持功能仅24小时,可是按照采血冷链的要求全血采集后必须迅速放入4±2℃环境,故而全血中的血小板会因此会迅速失去功能;血浆里面的Ⅷ因子、Ⅴ因子也会在全血保存过程中分别于12-24小时和72小时内衰减50%。也就是说:在全血里面除了红细胞成分以外,其它血液成分基本都出现了功能降低、丧失或失活。所以说“全血并不全”,输注全血并不能达到补充全部血液成分的目的。
第二,患者输注全血后,输注的全血里面除红细胞以外的其它成分都已丧失功能或失活。另外,输入的多余成分就不可避免地给患者的循环和代谢带来负担,有的还会使患者产生多种输血不良反应,甚至会导致不可逆转的终身性损害。特别是患者输入异体全血中的白细胞,不但不会产生任何疗效,还会对患者造成比较多的不良反应,甚至危及生命。可以说全血中的异体白细胞就是“生物垃圾”和“生物危害物”。
第三,即使全血中除红细胞以外的其它成分保持了原有功能和活性,输注后对患者也不会产生应有的疗效。这是因为:从10-12个单位(2000-2400毫升)全血中所得的血小板数量才能对成年患者达到一个治疗剂量;从20个单位(4000毫升)全血中所得的白细胞数量才能对成年患者达到一个治疗剂量。假如一个血容量正常的成年患者,需要输注一个治疗剂量的血小板或者粒(白)细胞,如果按照某些医生输注全血的观念,那么就需要输注2000-2400毫升或者4000毫升的全血,方可起到最低疗效,这就必然造成患者的循环严重超负荷,从而威胁患者的生命。如果仅按全血常规剂量输注,全血里所含的那点血小板和白细胞不但起不到治疗作用,反而增加了输血不良反应的风险。